律师您好:
请问夫妻在离婚之前共签了两份协议,到民正局协议离婚.选择了其中的一份,我想知道,剩下的那一份今后是否还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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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离婚协议经民政局登记,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婚姻关系解除后,原来基于离婚而签订的另外一份协议就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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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在民政局备案的一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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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离婚协议如几份协议内容有冲突的,应以最后一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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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份协议就没什么作用了,但如果你约定了其他在那份协议中没有的事项可能对你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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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离婚时的协议为准,另一份没有什么效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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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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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