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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于06年5月2日病故,他系信用社退职职工.我已三次找过他单位领导就有关善后工作进行了面谈,单位回答的是:1.安葬费补1500元,2.工资除死的当月工资照发外另补一个月的工资,3.给我母亲的抚恤金标准按每月80元发放.我认为不合符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所以,求助于帮忙指条路,能否得到解决问题的途径,敬请回复为盼,谢谢!

劳动纠纷
2006-06-01 18:39: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第十条、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 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可资参考!
  • 寒冬:
    律师问你话呢?你哪去了?
  • 父亲于06年5月2日病故,他系信用社退职职工.
    1.安葬费补1500元,;工资除死的当月工资照发外另补十个月的工资; 你母亲的抚恤金标准按每月80元发放的依据?
  • 各地政策和标准有所不同。请说明是哪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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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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