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大统路这里要动迁了,我外婆是承租人,我的户口在里面,我在桃浦有套41.2平的房子我是产权人,是我自己买的,现在动迁组说我他处有房不属于安置对象,我就房子和钱都拿不到了?我们现在动迁的房子里有3个户口一共12个人 请各位帮我解答下,谢谢 我以前没有享受过动迁和福利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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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托底的,由动迁部门认定安置对象,如是数砖头,你可以主张的!要求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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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早已经改了,判断他处有房的标准,不仅是动迁房、福利分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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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早已经改了,判断他处有房的标准,不仅是动迁房、福利分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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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