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事情经过:: 缴了租金和压金及物业管理费,合同约定是2016年6月1日整体开业,没办消防证,等都不赔。 我们这里是江西省赣州市赣南义乌小商品城,地址是赣州市章贡区八一四大道30号。 主要内容:我们跟商城签的合同是三年期,缴了租金和压金及物业管理费,2016年4月份签的合同,合同约定是2016年6月1日整体开业,实际以正式开业当天开始计租。 事情发生:1等到9月28日作试营业,发律师函要求我们做好装修和进货上架,我们照做了,合同时间上已经违约了。2哦呵事情又来了,10月1号消防部门封了我们商城的全部的门,原来是没有经过消防验收,没办消防证,消防,空调,电梯等设备没完善不该要求我们商户入场。3事情又来了,10月5号工程队的又来锁了商城的门,这生意无法继续做了 。欠工程款应该要提前处理好,给商户一个祥和的经营环境。4这下子就是商户选了代表跟商城股东谈赔偿损失的事了,谈好10.11.12这几个月赔商户每家3000块,如果2017年1月1日前没有处理好上面发生的事,而且做好正常开业,那么1月1日起每天补赔100块给每家商户,有协议的。事情还没完。上面的事情不但没处理好,更加离谱的事情来了。5到2017年8月份宣布要求商户退铺,只是退回签合同时缴了的钱,商户的货,装修,设备,误工,等都不赔。开发商在商城内部宣布说没钱运营下去了,还通过关水电,商城楼顶故意打开水闸冲掉商户的货物等手段,来逼迫商户离开。 请问,我们商户应该要去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商户有400家,股东有三个,程木坚,王水川,杨德春。 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合同诈骗,我们商户该怎样维权?

房产纠纷
2017-09-03 07:05: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