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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是再婚,我有一子,又和他育一子,因他不愿承担我带来儿子的抚养费,又有家庭暴力,想和他离婚,他说房子是他建的,我没份,还要我出小儿子的抚养费。其实房子是老房子,买来二万,我和他结婚生孩子后,过两年才翻建成现在的新房,他在外务工,我在家带孩子。他说钱都是他找的,我离婚什么都没有。请问若离婚我能为自己争取什么权益?

民事相关
2017-09-05 13:51:1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既然房子是你们婚后建的,那您就可以要求分割,您与他共同的孩子如果归他抚养,那就要支付抚养费至孩子18岁,另外您有对方家暴的证据,那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追问:房产证是他名字,我也有份吗?如果离婚我可不可以把房子折下来钱作孩子的抚养费?
  • 因为房子是您们婚后共同翻建,因此,离婚时,您有权分割房产。
  • 您好,再有家暴一定要报警,夫妻共同财产的话是平分的,建议起诉离婚,如果你的问题亟待解决的话,你可以来电详细说明一下情况,免费咨询,以便帮助你维护最大的权益。
  • 婚姻存续期间共同所建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方的工资收入为夫妻共同收入财产。
  • 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和房子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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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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