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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因上班时候弄伤同事的左手掌,机械由本人操作。受伤其间本人没去探望过伤者。伤者后期康复完,到别处工作再次弄伤同一个部位,导致左手掌丧失工作能力。伤者要求,因为前其受伤 本人没有做出任何探望和赔偿的事情,现在要本人对其赔偿营养费。对于这个费用,本人应该作出赔偿吗?

交通事故
2017-08-29 15:14:1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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