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签了一年而且是直接交了一年的租金和一个月的押金,现在只住了不到五个月还订做了些家具,这些都是以后搬不走的,今天中介突然打电话说房子卖了(前提是这个房子后来听说房产证还没有下来)让我五天之内就搬走。
但是合同里有两条自相矛盾的项目1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无故收回房屋,甲方应在收回房屋时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月租金额两倍违约金.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或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动,及房屋所有人需要提前收回房屋的,双方均不视为违约,并不承担其他民事责任,甲方应足额退回乙方剩余房租和押金。现在他们就拿第2条说事,我该怎么办?
前提是我不太想搬走,因为这样损失肯定很大,租房装修置办东西的钱已经可以达到一年房租的钱啦。如果搬家的话新房子又要花钱,而且现在同等小区的租金已经涨了,第二如果必须搬走那么如何走法律途径追究赔偿,那么我能要回多少,还有我需要支付的费用以及消耗的时间大概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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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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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判断,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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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诉讼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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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具体案情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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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案情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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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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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案情判断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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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