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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在虾塘因赶鸡过路发生口角(对方不让路)被人推倒在地,后来那推我妈的人的儿子亲自送我妈去上虞医院检查伤情,结果说严重不敢接收,后来转到萧山第一人民医院,医药费护工费是他儿子垫付的(有收据),等检查结果是我妈脊椎骨末端几节骨头腰折,因私了无法解决采取报警,公安以故意伤害罪予以立案侦查,并且鉴定出我妈的损伤评定为轻伤二级,而后检察院对此也下达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我们也请了个律师,谁知道竟然被对方买通放弃为我们辩护(虽然没有直接证据,接手委托收了费用不到一个星期),但最后检察院一个电话说因为证据不足案件退回公安了,据说是对方又改口供说不是那个人推我妈,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是否还能再请个律师为我妈辩护?

刑事案件
2017-08-25 16:26:5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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