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企业学校里的教师,想调动工作,如果企业不同意调动,本人打算辞职,请问如果辞职后,我所交纳的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是否可以扣留?我是否可以全部支取出来?

劳动纠纷
2004-05-23 23:12: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本人于1993年5月经现单位领导同意调进,在单位从事行政工作,至今已11年。
    由于单位领导人意见不统一,一直未能办理调入手续。现任领导只把我视为招聘人员的劳动关系。
    今年单位再次进行竞争上岗,出台了竞争上岗的有关规定。其中一条;“凡招聘人员女满43岁,男满48岁的不再续聘,解除劳动关系”由于本人年龄超出此条规定,单位决定让我下岗不再给我岗位。这样一来,本人的生活就此无保障!几十年的工龄就此废掉!单位至今末给我办养老保险,我今后该怎么办!
    现向各位专家咨询,单位的这些规定对吧?有法律依据吧?
    如果不对,我可以用什么法律条文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请各位专家指点!
  • 我想接着问一个问题:如果我辞职以后,找到新的事业单位学校,他们给我重新入编制,我是否还是属于国家干部呢?
  • 1、单位无权扣留也无法扣留,因为养老金交给了社会保险局,你可以区出来,不过,比如社保,你交纳缴费工资的8%,单位交11%,单位的11%只有3%打入你的个人帐户,可以随意取出,但取出后即不能再享受养老待遇,另外的8%入社保基金,只有享有养老待遇时才能按规定领取;
    2、是否是国家干部意义不大,现在多实行聘任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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