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6月原告在被告的采石厂工作时,被山上滚下的石头砸伤。法院认定工伤六级,判决安排适当的工作并一次性给付医疗等,但至今尚欠7000元也未安排适当的工作。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准备向法院起诉,现咨询以下内容:
1、请求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主张是否可以?
2、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得到哪些项目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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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会得到法律支持。
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一系列工作保险待遇和解约后的补偿,具体要看当地的相关规定和你们的劳动合同,
建议聘请律师代理。
周宗江律师,
联系电话:13207209089
湖北宜昌市西陵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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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可以在职工发生工伤后提出解除同职工的劳动合同。五级以下的残疾,单位经过安排工作无法胜任,安排不了的除外。解除合同可以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和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由本省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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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