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一位刚出来实习的大学生.任职一间小型装修公司.上班时间有了32天.从7月18号到8月18日.目前的情况是被辞退了.未签订合同.我的问题是:口头约定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公司以迟到多次与能力不足为由说我试用期内不合格从而辞退.因为公司内没有打卡机.没有考勤记录.如果我去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在理由不合理的情况下解雇我从而让公司赔付补偿.您觉得合适吗或者能胜诉吗.在这里我需要准备什么所谓的证供吗.关于劳动关系的存在我可以以公司内一至两名员工的言辞证明.至于迟到这点我有在工资条上承认签字.不过并没有说次数.公司也没有考勤记录证明我有几次.公司也没有向我出示公司规章制度或贴在明显的地方甚至我就不清楚公司的规章制度.我的情况大致是这样的了.请问我如果申请仲裁我的经济效益会是多少呢.申请对于我有没有必要呢.申请了我能赢吗.麻烦您为我解答

合同纠纷
2017-08-21 09:14:3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