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我在打继承权官司,我爸爸抢了我妈属于我的份额,我爸爸出示一份仅有医师签字的打印件医学证明,无医生章,无医院医务处章,证明我妈妈七月三号神智清醒,共同遗嘱七月四号签订,这份医学证明具有司法效力吗,是不是属于医师与家属个人行为,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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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医学证明是证明什么?最好委托专业律师代理,涉及证据的效力问题,要根据证据的形式和内容综合从法律要求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来对证据的效力做综合的否定分析才能对你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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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有效,不服可以起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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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如果因为当时的这份证明不是真实的 您可以否认这份证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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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章和签字,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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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上是否有你母亲的亲笔签名,作为原告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遗嘱是伪造或非本人意识清楚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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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真实性无法认定,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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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