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工作八年,去年签了一年合同,今年到期,前几日被电话告知辞退,请问有经济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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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非劳动者本人意愿终止合同一般是有经济补偿的,劳动者有法定过错除外。劳动争议是可以协商解决的,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依法提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裁决可以诉讼解决。双方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成立,自成立时受劳动法保护。双方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履行、终止或解除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及相关法律享有获取劳动报酬、劳动保护、休息休假、职业培训、社保福利等法定权利,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依法追索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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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有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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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是有经济补偿/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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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10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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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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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辞退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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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