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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江苏淮安人,与上海女人人结婚了,现在女方要求离婚,已经发了传票到江苏淮安,但现在我们家人没有接传票,请问这个传票必须接吗?离婚案是要在上海法庭审理吗?

民事相关
2017-08-18 11:33:55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不是必须在上海审理的,如对管辖有异议,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传票必须接的,缺席判决对你弟弟不利。建议带材料来让律师看一下,我们这边会给出几个方案供选择。其他有关房产的法律事宜我们可以面谈,我们专职处理房产,如需要帮助、了解情况和查看本律师资料,可点击左面律师名字。
  • 不是必须在上海审理的,如对管辖有异议,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如需详细咨询,可以点击本律师图像一对一咨询。
  • 尽快委托律师应诉
  • 不接,可采用其他方式送达,对诉讼无实质性影响;哪里发的传票就在哪里审理。
  • 发传票的法院审理,有问题可以提管辖权异议
  • 离婚案件应当在婚姻登记地的法院诉讼。
  • 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具体可来电详谈
  • 要看下传票,在上海居住生活一般是在上海开庭,以传票为准。
  • 传票必须接的,缺席判决对你弟弟是不利的
  • 你好,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双方结婚后是实际居住在哪里呢,法院管辖地以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为准的,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
  • 你好!离婚诉讼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法院,被告寄来户籍地在他地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如违反上述规定,你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
  • 可以在上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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