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2012年12月到某某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某某项目工作,至到2014年调入某某项目工作,于2015年10月7日由项目老板通知工程结束次日回公司办理离职手续,与项目交接手续完整,并经时任项目经理及财务签字确认并结算离职前欠薪36700(约6个月),整个工作期间未签定劳务合同,未购买社保。公司于2016年春节期间支付18800元,2017年春节支付8800元,目前仍有10000元未拿到,多次与公司联系公司以资金困难、正在处理其他事务等名义多次推诿。请问律师,我应该怎么拿到我余下工资,公司应给我怎样的补偿?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