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在北京的一家动画广告公司工作四个月,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公司一直将公司该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从我的工资里扣掉,也就是说我这三个月全额承担了五险一金。我向公司询问原因,公司回答说防止员工试用期中途离职。第四个月,员工主动询问是否已经转正,公司回答是。这期间,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纸质合同。后来离职,第四月的工资发放下来,我发现公司并未将试用期从我工资里扣除的五险一金部分返回给我,请问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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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是不合理的,五险一金是公司和个人共同承担,不能让劳动者一人承担;用人单位有义务跟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论什么原因未签合同的,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劳动者有权免费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有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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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双方沟通协商处理,无法协商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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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权免费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有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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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理,人社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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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求单位承担有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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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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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