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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跟装修公司发生了纠纷。八月一号正式签订的合同,八月二号动工走的水电,水暂且不谈,就一个电路给我走的一踏糊涂,每根线管里面的线都存在质量及安全隐患,8月4号第一次验收我带了两个同事,与他们的业务经理小朱进行交涉的,因为我同事非常懂这方面,到现场后,因为存在很多问题,我同事把小朱问的无话可说,最后小朱承诺给我们好好改,我当时非常生气,就说如果下次还改不好,我们就考虑退款重新找一家(第二天早晨我打电话给他们高总说了同样的话),小朱说下次改后绝对没问题,我说好,有你这句话就行。8月5号下午四点多小朱给我发消息说改好了,让我去验收,这次我跟我老婆一起去的,对方只有监理一人,到了现场,基本上没怎么改,同样存在安全及质量隐患,我看了之后彻底失望了,感觉他们太坑了,那个监理对我说如果不满意他们继续改,改到我满意为止,按我们的要求改,我说你们都是专业做装修的,竟然问我哪里需要改,我俩当时已经下定决心要换公司,就给说了几处比较明显的问题,你们先改吧,就回去了。八月八号早晨九点,我联系了他们高总,让他下午六点半来一下装修的房子,他说他来,下午四点多时给我打电话说他老家有急事,委托了一个肖总这样的人,我问他肖总拿事不,他说肖总啥问题都能解决,我说好。这次他们来了四个人,肖总、小朱、监理刘工、还有一个人,我跟我老婆和我之前两位同事。一进房子,上次给监理刘工说的问题一个都没改,这次我跟我老婆态度就更加强硬了,先给他们说了一下干的活存在的问题,再说了改了两次还这样,我们要求退,他们肖总说之前的都不要了,重新给我们做,我俩说不麻烦你们了,希望咱们和平解决,买卖不成仁义在,肖总等几人看到我们态度很强硬就先走了,留下小朱给我们谈,这次不管你怎么说我俩都不会改变,我俩最后说你该给你们高总反应的反应,按你们公司正规程序走,改我们承担的我承担,该你们承担的你们承担。八月九号,他们高总给我老婆打电话说,解决的方案是重新给我们做,如果不给他们这次机会,是不会给我们退的,如果耽误了时间一律按合同上面的程序走,我们应该承担总款的15%的违约金。我们如果答应他们的解决方案,等水电走完要付总款的35%,以后肯定被他们牵着鼻子走,后期的工程我无法信任他们。如果不同意他们的方案,我们该不该承担违约金?

涉外纠纷
2017-08-10 09:42:1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合同解除可以事前约定,可以事中协商解除,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可以法定解除。解除合同是否承担违约责任要看合同如何约定。先履行方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履行方可以主张先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方经催告先履行方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关于合同纠纷是可以协商的,协商不成的依法诉讼解决。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罚金。
    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承担违约金、定金罚则、损害赔偿金等责任。其中损害赔偿对于所有违约情形均适用,适用完全赔偿原则,即应当赔偿非违约方因为违约而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但需要注意的是依据违约行为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只能请求物质损害赔偿。
    若在合同中约定或单独约定担保责任的,可以一并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具体需要结合相关材料详细的计算。必要时建议携带有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或者直接电话联系律师咨询较好,以便律师了解更详细的案件信息综合为你提供详细的法律咨询及具体的赔偿计算表等。
  •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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