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某加工店工作七年时间,加工店包吃包住。从事七年辛辛苦苦为加工店做事经常加班到晚上的21:00-22:00加工从不为员工买保险和医疗保险。经最近检查出大病怎么样要求加工店赔偿医疗费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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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第一百零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而未参加的,其职工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待遇标准支付。
用人单位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后,参保人新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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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加工店承担一定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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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购买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没有履行法定义务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是违反法律的行为,这使得工人丧失社会保险待遇。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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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