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通过中介签合同做了一份暑假工,合约做到8月25日。合同里写明了如果没到期就扣两百。我现在申请辞工了,想8月15号走,但中介说厂里不批准,要求我要做到20号才可以走。但我真的想回家一趟。请问我该怎么办,可以走又可以只扣200?我签订合同的是中介的劳务公司而不是厂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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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按规定辞职是允许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
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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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量与对方协商,必要时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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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试用期离职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满离职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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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只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到时就可以走了,不需要任何人批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解决争取自己的权益。注意保留好你在单位工作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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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