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感情不合,我和她不在一起住有近2年了(她把孩子带下去住她娘家),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这样的情况起诉能判决吗?在房子和孩子的问题上法律有没有规定必须选择其一?听说有要么要房子要么要孩子之说,如果我两样都想要须有什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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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分居两年以上的,应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可以判决离婚。孩子归谁抚养要看谁抚养对孩子更为有利,如果孩子十岁以上,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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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是离婚的法定理由,起诉的话如果不能达成调解,除非撤诉,否则必然要判决,判决的结果二种:离、或者不离,由法院决定,律师不能左右。法律没有房子和孩子必须选择其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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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证据的才是可以作为离婚判决的分居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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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外面租房,租房合同可以作为法庭上的离婚有效分居证据吗?要不要公证一下或者找律师建档?请告诉我好吗?迫切想知道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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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满两年以上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标准,但须提供证据证明。至于孩子和房子的归属并无两者只可得一的法律规定,只是获房子的一方在对方无住所且生活拮据的情况下,要支付一定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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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她不在一起住有近2年了(她把孩子带下去住她娘家),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这样的情况起诉能判决吗?
如有证据,可判。
在房子和孩子的问题上法律有没有规定必须选择其一?
没有。
听说有要么要房子要么要孩子之说,如果我两样都想要须有什么理由?
慎重制定相关策略。要房子一方给对方适当补偿。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给对方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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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