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在黑龙江登记结婚的,我现在在滨州,要离婚,已经签了离婚协议书半年,当时没有马上回去办手续,孩子爸爸现在在青岛,现在又不同意离婚了,不回去办手续,可以在滨州起诉离婚吗?都需要什么?谢谢

婚姻家庭
2010-01-08 20:42:5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离婚需要被告住所地起诉,《民诉解释》 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你讲的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在滨州起诉。但是具体操作要开具关于住所地的相关证明,较麻烦,我曾经代理过一个这样的案件,费了不少功夫。其中细节问题不便于网上答复,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面谈。
  • 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户口所在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但特殊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只要符合以上条件,你可以在现在的居住地,即滨州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