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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7.29早上八点上班,中午十二点半不连班。下午一点半上班?晚上六点不连班?晚上六点半加到加到九点下班几个小时

合同纠纷
2017-08-02 20:43:2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一般劳动者工作超过8个小时的,超过的工作时间是算加班的,用人单位是应当足额支付其加班费的,其加班费的计算标准是: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一、《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 你好,不是法律问题,自己算一下吧,律师工作忙,主要解答法律方面的咨询,望理解谅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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