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因找工作被骗钱,报案了,立案后,公安局总是找他,他也总是推脱说没有钱,之后他答应分三次给,并立下了字据,但他只给了两次,而且在第二次取钱的时候,说没有,不想给了,在多次别人劝说的情况下,答应给,并让我写下收据,剩余的不再追究了,他就给我,我就写了,请问我写的这个收条有用吗,我还可以继续让他归还剩余的钱吗?

债权债务
2017-07-30 16:43:0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