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们三人合伙开餐饮店,其中一个股东占50%股份我和另一个股东占25%现在10个月的时间,由于合作不愉快另一个25%股份的股东转让了股份 (由第四个人接手他的25%股份) 现在我们现任股东合作越来越不愉快 估计干不长久! 我们三人自始至终没有一份股份合同,到目前为止法人 税务局登记的都是大股东的名字,我想问下 如果闹翻了,我会不会净身出户!这个店跟我没关系!我们三人自行签个股份合同会不会好点!法律上有没有效 !要去哪里做个股份公证吗?

合同纠纷
2017-07-30 08:53:0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