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于2017年2月14日和中介、买房签订了房屋买卖三方协议,由于中介说我的房屋有尾款,必须清理尾款撤低压才可交易(但是因经济困难没能力自己清理尾款),加之距离遥远(房屋在天津,本人在河南工作),于是中介建议用他们公司金融的钱来清贷,计划用2个月,清贷需要支付的利息是2.6,等于用高利息用中介的钱,那么在三方协议上预约4月1日前清理尾款并撤低压,但是超过4月1日迟迟不能清贷款,一直拖到5月14日才办理,5月19日撤完低压,我问中介问什么拖这么久?,他的回答是国家政策原因导致的,他也没办法,我说你把国家政策拿出来我看看,后来他说拿不出来,按照三方协议上5月30日前到房管局打协议,也没有按时进行,是在6月份打的(当时我因来去不方便,中介给我建议全权委托,并进行了公正,其中受委托的人我一点不熟悉,都是中介代办),按照三方协议我认为对方已经违约,所以就给中介提及,他说我不配合下步就是违约,所以我又按照中介的安排到指定房管局进行办理过户手续,但是给我过户的人不是三方协议上的人,且此人之前是三方协议买方老公(此时已离婚),于是我就没有按照中介要求办理过户手续,可是现在的问题是,中介说我的委托人已经和现在非三方协议上的买方签了买卖合同,让我必须履行,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房产纠纷
2017-07-29 11:39:3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