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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餐厅做服务员 一开始我进来面试的时候没有说我是暑假工 后面我进来的第二天老板知道了我是暑假工 她当时也没有说我什么 我以为没有关系 谁知道我做了二十多天 在偶然的情况下 我才知道她要扣我半个月工资 她说我没有做满三个月 如果做两个月就扣半个月 她一开始也没有跟我说这件事情 现在还说是我的问题

合同纠纷
2017-07-25 17:02:4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企业处罚扣工资,必须要有明确的事项,并随时有单位处罚的文件及劳动者的签字。目前,《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及最高院相关解释中,没有关于扣劳动者工资的法律解释。
      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行使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企业扣减工资必须有正当理由,否则将构成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
      总结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补充规定》的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为用人单位扣减工资的正当理由: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公积金;
      (3)法院裁判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4)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5)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6)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
      (7)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
      (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任何单位无权克扣工资,克扣工资是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举报。《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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