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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工作9个月,公司没有与员工签合同,7月16日在被老板公开言词诽谤的情况下,该员工提出了请辞,劳动法规定辞职都是提前一个月,也就是8月16日才可以离职,但是老板要求该员工一个星期内做好交接,下个月再发工资,员工不同意,双方都不妥协,随即老板马上通知该员工明天(7月20日)开始不用过来上班,现在老板虽已发了工资,但只给到7月19号的,没给完我提出辞职这个月的工资底的情况下,我通过劳动仲裁要求老板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是怎么计算的?因为工作是底薪加提成的,每个月的提成不同,工资不同,按平均值还是各个月计算?请律师们详细回答

合同纠纷
2017-07-24 10:05:1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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