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是一线工人,在本工厂工作13年,由于工厂原因,将我调离了原工作岗位,现在已给我调岗两次不能胜任为由,要解除劳动关系。(我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本人今年39岁)我能得到什么相应的赔偿吗?象这种情况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吗?

合同纠纷
2017-07-23 22:37:5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违法 解除 终止 双倍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需要根据实际证据情况分析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可来电咨询
  • 是属于违法解除的,是可以主张赔偿的,和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
  • 怎么不胜任,有不胜任的依据吗?建议及时搜集固定证据,与律师约谈。。。。。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