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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一个月没有请假,单位就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了我的劳动关系,合法吗?

合同纠纷
2017-07-24 15:48:3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经济补偿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 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二条规定,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第十二条规定,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因此,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应当一次性支付,用人单位要求分期支付的,劳动者有权予以拒绝。
      
  •   与其他单位的内退或下岗员工劳务协议终止是有经济补偿的。n  一、如果是下岗职工,也就是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新的单位用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那么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候,双方应该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n  二、如果是内退职工,或者是下岗之后继续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新单位参加劳动的,其实只是劳务关系。n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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