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下旅游纠纷:我堂妹一行四人报了旅行团新马游,在出发前两天旅行社通知我堂妹一人新加坡签证没过,然后说各种费用已出不退。无理由拒签也不是消费者原因我们也可能怀疑他们操作问题,而且旅行社只提前三天提交签证中心审批,所以我们要求除签证费外退回其他。找了旅游局协商,也是各种拖时间,旅游局说无理由就大家各一半,几千块钱我们也就算了毕竟得花时间,他们还不同意,调解终止。实在太无赖,所以想直接申诉可以吗?还是走仲裁更合适?另外费用这块需要多少?除了已交费用,还可以告他们提前两天才通知违约金百分15(合同中有这条),还有误工费(请假了不能销假,还有两次调解请假),麻烦律师给个解答。谢谢了

损害赔偿
2017-07-27 22: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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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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