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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住二楼,一楼是商铺,属于房地产公司,他们把一楼商铺租了,把我家二楼阳台外墙广告位也占用了,广告位原本打算自用的,现在严重损害了我的利益,我是否可以起诉?

房产纠纷
2017-07-16 23:22:2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墙体属于业主所有,使用权应当属于业主,房地产商占用,损害了业主物权,可以考虑起诉。
  • 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 你好,对方没有争得同意使用,可以起诉。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分割广告费。
  •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追问:我今天去跟一楼租户打招呼的时候,他们告诉我他们的门头广告正在制作中,还没安装,还说城建局已经批了,房地产公司也同意他们连我家的部分一起使用,我该怎么办?难道眼睁睁让人家占有?
    解答:城建批准了只是说明允许他安装广告牌,但他的广告牌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去控告,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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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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