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明; 3、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有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4、18-49周岁的申领人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本市街道、镇(乡)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6、投靠类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须盖户口受理专用章)或婚姻证明,就读类须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接受非学历教育的须提供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7、投靠类须亲属提供户口信息(地址栏和本人信息栏)。 (从业类)来沪人员办理所需材料: 1、填写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从业类);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居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 4、18-49周岁的申领人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本市街道、镇(乡)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6、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8-19周岁的来沪人员提供); 7、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登记证明、半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综合保险缴费记录; 8、企业或个体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综合保险缴费记录。 办理流程: 1、来沪人员先配合协管员进行信息预采集,然后凭《办证通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到受理点办理申领手续; 2、来沪人员交验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工作人员核对材料是否齐全无误。对材料不齐全的或有错误的,应当告知来沪人员,待来沪人员补齐材料后再予以办理; 3、来沪人员到指定地点补充填写《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拍照、缴费、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