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有一些问题想咨询,我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了七年,今年体检检查出双耳听力轻微下降,公司现在以劳动防治法强制要给我调岗,可是新的工作岗位我完全不适应,跟我原来的技术职位不符合。我现在拒绝调岗,公司会不会单方面给我解除这个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还有强制调岗是不是不需要经过我本人签字同意就可以生效? 如果要协商解除合同的话,怎么来赔偿?静待你们的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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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一般不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所描述的听力下降的成因是什么,是否是职业病所致。建议与公司协商解除,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根据您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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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有经济补偿的话,可以根据工作年限获得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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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有经济补偿的话,可以根据工作年限获得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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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工作岗位,由双方协商确定。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的,要支经济补偿金,满一年为一个月,最长不超过十二个。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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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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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情况如果是职业原因导致的听力下降,那么单位调岗就没有问题。但是调岗需要合理合法并不得单方降低工资报酬,否则你有权拒绝。协商解除合同的话,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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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