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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向公司说辞职,两个月了,他还是不让走,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7-07-06 16:24:3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职同时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如您想离职,可以提前一个月提交申请书给相应主管并以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将辞职书寄到公司或发给相应主管,在邮单上或邮件主题上写明内容为辞职书,邮寄形式需保留底单。如用人单位还是不准许您离职,可以拿着邮单底单或邮件截图到劳动局投诉。
  • 辞职无需批准,但需要提前30天书面形式提出辞职,建议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将辞职书邮寄到公司的人事管理部门,在邮单上写明所邮寄的物品是“辞职书”,并妥善保存回执,以便在产生争议时使用。然后,等上30余天,就可以直接去公司人事部门要求办理辞职手续、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结清工资等。如果公司不同意,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 提前30天书面通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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