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承租人,2017年2月20日签订的租房合同, 租房合同第14条,甲方因使用不当或其他过错责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破坏,水灾及第三方的损伤,甲方负责维修和赔偿 补充条款注明,合同生效15日如发现房屋设施或家具家电不能正常使用请及时告知出租房,超过15日维修费用有承租方自己承担 由于之前天气原因,空调几乎无使用,至2017年7月1日发现空调外机不工作,无法正常使用,维修人员判断可能由于空调老化,缺氟导致启动器有问题 我想咨询的是,这个维修费用,出租公司该负责吗? 如果协商不成功,要求出租公司负责承担相对应的费用,打官司是否能赢。

损害赔偿
2017-07-05 17:18:3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租房合同到期没续签
44953
租房合同的押金能退吗
11040
房东单方面能解除租房合同吗
4755
房东单方面怎样解除租房合同
7615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06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53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10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00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84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76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