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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虎门一家服装厂上了近两个月班,没有签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6月15日递辞职申请,厂里要我走完一批货后再给我走,我于6月22日跟厂负责人说,我要走了,但是厂里说货没走不批我走,我选择了自动离职。请问我可以要求厂里支付5月份及6月份的工资吗?厂方能以我自离不支付或克扣我的工资吗?谢谢!

劳动纠纷
2017-07-01 1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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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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