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法院录笔录,说我外甥名下的房子是我姐姐的。但是我外甥有房产证,我在法院的这种笔录能说明房子是我姐姐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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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具体需要结合案情和法官调查取证的目的确定。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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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现在具体是什么纠纷呢?方便来电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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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是关于什么的笔录?您签字确认了吗?房产的话是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的登记为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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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须经过质证才能才能作为定案依据。证据效力大小依时间效果定。暂不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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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本身是证据的一种体现方式,有一定的证明效力,一般情况下法院跟根据具体案件的争议焦点和经审判查明的事实情况综合分析做出认定。按常理来说房屋的产权归属以房产证上的名字为准,你姐姐与你外甥如果是在争取房屋所有权,判定房子归属需从房款是谁支付?你姐姐支付了房款但办证在你外甥名下,房款是否应认定为借款?以及你外甥在办产权过程中是否存在欺诈隐瞒等多面综合衡量认定。希望我的解答能解决您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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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