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是一个可以争取的弹性空间很大的赔偿项目。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或者由鉴定单位进行鉴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受害者来说,要使主张的误工费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必须提供有力的误工费证据:
1、误工日期证明: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应提供收入证明,如提供用人单位签名的工资条或个人所得凭证,或者出具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并由用人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
3、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4、当事人还应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证明。
5、 对于无法提供有效误工证明的,受害者应当提供从事相关工作的证明,要求法院按照行业平均工资标准支持误工损失赔偿,而不仅仅主张当地的最低工资。 如果您有什么疑问,可以查看我的联系方式,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