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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离婚后,在一起买的房子,是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民事相关
2017-06-29 07:33:4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上述司法解释中的“一般共有”,即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
    该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 不一定的,要看产权登记情况
  • 你好,谁的名字,谁出资
  • 你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是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在离婚时风格。若离婚时没有处理这套房产,则可以提出离婚后财产分割之诉来解决。
  • 你好!如果没有特殊约定,以房产证记载为准。
  • 如果双方都均等出资的,是共同财产。
  • 不一定的,要看产权登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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