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家公司皮包公司,法院判赔我钱,但是公司已经关门,公司账号也没钱,废纸一张,法人是假洋鬼子,也玩失踪,向执行局提交 法人限制出入境 申请已经一年多了,执行局限制此法人出入境还没有办理,也没有给为何办理不了的文书
1.想去检察院申请监督执行,该提交什么材料,申请怎么写?
2.1公司是有限公司非一人公司,法人也是股东,
2.2 怎么查询股东没有实际出资
2.3 平时发工资是法人个人账号发工资,虽然构成公司人格混同,但是据我了解,法院很难判定公司人格混同,
2.4 法人是一个假洋鬼子,执行局的人告诉我这种情况很困难找到人
2.5 公司注册时,假洋鬼子把他妹妹拉为三年内董事,现在离注册已经过了三年,他妹妹是有房产的,是否可以追究他妹妹的个人责任?
2.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怎么查询股东没有实际出资?怎么追究法人的个人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