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家你们好:)
冒昧请教有关涉及到保密协议内容的问题,我在一国有大型企业工作。
在工作后,单位与我签定了合同及相关保密协议。在保密协议中约定了
在工作期内及解除劳动合同后不得从事相关行业的规定。而现在我找到
了另外的工作且是与原来单位产品没有关联的工作,已经提出辞职30天
了。但单位以需要脱密6个月为由,不准我离职(而这6个月期限是在
合同和保密协议中没有约定过的)。请问我签定了离职三年内不从事相关
行业的保密协议后,此六个月的脱密期是否是合法合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