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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四人故意伤害为轻伤二级九级伤残,四人被派出所取保候审,在法院调解无效后,于开庭前夕一人逃逸,法庭宣布停止审理,时隔三月,没有音讯,到法庭说四人到齐才能审理,逃逸之人遥遥无期,现在我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7-06-21 19:10:0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法律上是有严格的认定条件的,首先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事故后果需要达到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程度,如果造成的事故情节轻微、无人员伤亡、负次要或者次要以下责任、无重大财产损失的,是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不构成交通肇事罪那就不能被认定具有“肇事后逃逸”情形。其次,肇事逃逸的主观目的必须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如果肇事方没有此目的,也是不能认定具有“肇事逃逸情节的”。当然,何为“逃避法律责任”,表现上有多种形式,法律上也有多种认定,具体认定需要结合案情和证据才能得出。

    目前法院既然已经介入了案件,那么积极准备诉讼是当前需要做好的事,然后等法院判决结果下来,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超过十五日不上诉的,那么一审判决就会自动生效。到时候只要有一方不履行,那么另一方可以持一审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你好!等待收网后再行开庭审判
  • 你好,只能是等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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