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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打架,把对方肋骨打骨折了,后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对方医药费一共花了23000多,我从一开始就给对方医药费付了一万多,后来他自己垫付了一万多,后经派出所多次调解不成功,对方要15万赔偿,我方拿不出钱,就被拘留看守所关押,后面案件由检察院公诉到法院了,诉讼书建议判6个月至1年,请问法院在开庭之前还会通知调解吗?我是否需要请律师,到底该怎么操作,谢谢!如果我现在愿意赔付法院判决的民事赔偿,还有判缓刑的可能吗?谢谢!

民事相关
2016-06-26 23:55:0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