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r=#D3D3D3] [color=#DC143C]两年前小王与李某发生纠纷互相殴打,小王手指被咬伤,经过医院治疗未做鉴定,而李某也被小王用热水泼伤脸部,(李某被鉴定为轻伤十级),现李某向法院提出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要求赔偿50多万元和承担刑事责任,现小王已怀孕,怎样做才能减轻赔偿责任和不受到刑事处罚?[/color][/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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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给李某造成轻伤,从法律的角度看,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关于赔偿的问题,小王可以李某对自己也有伤害为由主张减轻自己的赔偿责任。另外,此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双方可以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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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轻伤一般不会追究刑事责任的,至于减轻赔偿只能根据有关的证据来认定,怀孕一般也不能做为减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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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