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问,就是我妈妈,在一个门业厂里做饭的,因为我妈妈有三高,突然一天吃过晚饭,在厂里门口,晕倒导致大腿骨折,医药费花了三万多,请问公司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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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身体受伤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的,可以按照工伤的流程办理。住院期间以及病假期间,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病假工资的。
工伤一般是指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方面的原因受伤,实务中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也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是到当地劳动局有关部门申请,若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本人也有权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是否构成工伤,以劳动局的书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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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看具体情况。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若是工伤,可对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根据工伤等级要求其赔偿,如医药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涉及未签劳动合同、未支付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也可一并要求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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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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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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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单位支付病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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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否是在上班时间发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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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先到伤残鉴定部门鉴定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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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