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甲方)在建一栋两层半的楼房,以180元/平方米单价承包给包工头(乙方)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进行房屋建设,甲、乙双方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并以口头约定的形式达成。施工队全部人员由乙方单独进行聘请、管理和调度,甲方不参入任何管理工作。在房屋建设第一层装模板时,由于乙方聘请的工人操作失误导致当时正处在装模板作业的包工头本人坠落摔伤,造成左手骨折和脊椎骨折(楼面距离地面3.3米),发生事故后甲方马上电话通知120得到了及时救护同时甲方主动垫付了25000元医疗费用,经医院检查未能发现伤及到中枢神经。请问作为房主定作人甲方在此事故中有没责任或责任比例是多少?感谢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