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7年3月发现自己怀孕了,3月16号到医院检查情况不好,医生要求卧床,我就用微信的方式给部门经理请假告知情况,后来越来越严重,就一直没有上班,中途也有跟经理沟通过情况,但是一直没有提交书面的请假申请,行政部门就以我没有请假就不去上班在4月底给我办理了离职手续,也没有告知过我,我问他为什么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我办理了离职手续,他说我还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去上班了。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理由给我办理离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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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
追问:他们是否有理由将我离职呢?由于身体原因可否委托给律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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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