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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在2016.12.4号晚上在单位上班,突然天花板坍塌造成重伤,住院50天,办理出院,单位只垫付了一半的医疗费就不管了,自己借了三万垫付了剩下的一半,出院后医生建议休养三个月。现在从受伤到现在已经半年了,工商认定也下来了,单位叫自己去做伤残等级鉴定,叫我去补了三张假条,一张病假条,两张工伤假条,我觉得不对,既然是工伤为什么补了四个半月的病假条单位说没工伤鉴定下来就是病假,但是我是在住院不能自理,正好是住院到回家养病的这段时间,这样是不是就没有住院护理费,务工费,营养费,生活费,住院康复费等等,我已经按照单位说的写了,现在我该怎么办,是不是不应该写那张病假条,现在还有补救办法吗?

其它综合
2017-06-06 10:47:1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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