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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饭店打工,没签劳动合同,签的是劳务合同,当时是第一次发工资时候签的,签完才可以领工资,和同是一式一份,劳务时间也没有填,就让签名按手印交上,我当时也没多想就签了,劳务合同就简单几条,说是不愿签劳动和同的情况下才签的此劳务和同。现在想辞职,店里缺人手不批,还能按劳动法吗?我应该怎么做?这个劳务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纠纷
2017-06-05 15:59: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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