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我入职2016.12.22---2017.6.1,今天公司通知我离职,说只给半个月的工资。
第二,入职后说转正后给上社保(三个月试用期),转正后一直拖着说在办理中,到今天还没有给我办下来。
就这两个问题我想咨询一下,都合法吗,我都能获得什么样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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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擅自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准备好证据之后,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免费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有关责任,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尚未缴纳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到当地社保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因政策原因无法补缴的,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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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一般可以要求一年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您可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其承担离职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赔偿金等,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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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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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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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向劳动部门投诉,并且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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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首先你们之前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从第二个月至一年的双倍工资;其次从用工之日起单位有义务给员工缴纳社保;再次,单位单方便解除劳动合同的,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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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直接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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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可收集证据,申请仲裁,依法要求赔偿,劳动赔偿金计算问题专业,我们可以帮助您,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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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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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什么原因辞退 未 缴纳社保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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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